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8918-2002)迎来了20年首次重大修订,且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!
该标准有以下核心变化:
1. 四大指标双限值(日均值+瞬时值)
◦ COD:日均≤50mg/L;瞬时≤75mg/L(1.5倍)
◦ 氨氮:日均≤5mg/L;瞬时≤10mg/L(2倍)
◦ 总氮:日均≤15mg/L;瞬时≤20mg/L(1.33倍)
◦ 总磷:2006年1月1日后厂:日均≤0.5mg/L、瞬时≤1.0mg/L;2005年12月31日前厂:日均≤1.0mg/L、瞬时≤1.5mg/L
(2028年1月1日起统一*日均≤0.5mg/L、瞬时≤1.0mg/L)
2. 三项指标改瞬时值考核
◦ pH、色度、粪大肠菌群数,由日均值改为瞬时值判定,防范短时冲击。
3. 粪大肠菌群数差别化
◦ 回用:≤10³MPN/L(一*A)
◦ 非回用(排环境水体):≤10⁴MPN/L,匹配地表水Ⅲ类,避免过度消毒。
4. 适用范围扩展
◦ 覆盖环评、设计、验收、排污许可、运营全生命周期,厂网一体化监管更顺。
5. 监测与判定
◦ 引用HJ91.1、HJ1083等规范,明确瞬时采样、点位、频次;超标按“任一限值不达标即判定”。
标准的变化对污水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:
• 合规压力:瞬时值管控要求更严,需实时稳定运行,避免“冲关式”达标。
• 运维升*:强化在线监测、自动控制与药剂精准投加,用好厌氧氨氧化、好氧颗粒污泥等低碳工艺。
• 成本*化:非回用出水粪大肠菌群放宽,可合理减少消毒成本,降低次生风险。
• 小厂豁免:日处理规模<500吨的小型建制镇污水厂,*先执行地方标准(无地方标准时按国标)。
标准的变化对絮凝药剂更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尤其在总磷双限值、瞬时值稳定达标上,絮凝/混凝药剂是核心保障;同时
对药剂选型、投加控制与成本*化提出更高要求。• 总磷是关键抓手:新标总磷分两阶段收紧(2026/2028),化学除磷是稳达标的核心手段,絮凝剂(如PAC、PFS)与助凝剂
(PAM)直接决定总磷瞬时值/日均值能否双达标。
• 瞬时值管控倒逼药剂精准投加:C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需同时满足日均值+瞬时值,进水波动时絮凝效果要稳,避免瞬时超标。
• 辅助指标*化:色度改为瞬时值考核,絮凝可强化脱色;pH瞬时值管控需同步调整絮凝剂投加与pH联动,避免冲击。
• 污泥与成本:药剂投加量影响污泥量与脱水性能,PAM等助凝剂需平衡效果与残留风险,避免次生问题。

